⑴拓展服务网点。在14个乡(镇)设立银行固定物理网点以及1个流动服务点,建设村级助农取款服务点434个,布放ATM机126台、POS机2099台,实现100%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。⑵提升保险能力。建立乡(镇)服务站约80个、村级服务点700个,对全县15个乡镇实现农业保险服务点100%全覆盖;支持6家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,从事农业保险工作的专、兼职人员达1000余名,农业保险体系趋于完善。⑶优化支付环境。推动“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点(站)”建设,满足群众“足不出村”就能享受小额取款、转账、零钞兑换、代缴费、余额查询等金融服务,已建成标准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50个,其中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授牌“省级农村金融服务示范站”4个。 (兴文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