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明职责。构建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、乡镇部门依法监管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、群众参与监督、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。⑵强排查。组织安监、国土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门联合组建安全生产检查小组,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,已检查企业29户,排查安全隐患20条、整改15条。⑶严追责。抽调纪委、监委、安监、重督办人员成立安全生产暗访小组,抽查安全生产履职情况,督促补齐短板。目前,开展安全生产谈心谈话会16次、安全生产廉洁专题工作会5次,约谈整改企业2户。 (高县)